出版前置审批 发布时间: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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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出版是指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主要包括: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经过加工的文字、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获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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